导读:
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奥玛电气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4号),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请补充披露以下问题:(1)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分别约为3.45亿元和1.85亿元;其中
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奥玛电气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4号),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请补充披露以下问题:(1)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分别约为3.45亿元和1.85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95亿、1.52亿元。(2)结合销售渠道变化情况分析并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企业的经营数据。(3)根据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计算得出,2014年度公司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的销售毛利率水平低于其他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其具体原因是什么;(4)与同类产品相比较而言,2015年的销量是否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如果存在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5)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方采购的情况以及该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请详细说明你司在上述回复中提及的相关业务模式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设计研发过程、生产制造流程等具体情况,并结合实际运行效果进行简要介绍和分析。同时请你公司在2016年年报或2017 年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部分对此予以进一步确认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